经群团组织推荐,通过个别谈话、民主座谈、sm调教
学生第一、第三党支部教育考察,答辩,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,拟确定钟佳雯、戴俊熙、黄锦洵和容婉仪同志为发展对象,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1、公示期间,党员和群众均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等形式,向校党委组织部或sm调教
党委、sm调教
学生第一、第三党支部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。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,客观公正。对故意诬陷他人的,一经查实,按有关纪律和规定严肃处理。
2、公示时间:从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日至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止。
3、受理单位:中共sm调教
委员会
联系地址:行政西前座647室邮政编码:510006联系电话:020-3923-0995
中国共产党sm调教
sm调教
委员会
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日